乌鲁木齐职工死亡了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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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职工死亡或是被宣告死亡后,是可以提取该职工的公积金的。

  一、申请条件范围: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封存状态。

  二、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通存通取)。

  三、办理要件:

  1、死亡证明

  2、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继承人身份证

  4、继承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工衣中建交五大银行l类借记卡)。

  四、注意事项:

  1、职工死亡公积金提取,如有公积金贷款的,首先用基公积金账产余额偿还贷款,还清贷款后账户仍有余额且公积金余额少于1000元的,法定继承人做出书面承诺后,可不提供继承公证书。

  2、多个继承人因故无法同时到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委托提取公证书。因特殊原因多个继承人无法同时到场的可逐个提取,提取人需签署放弃利息的声明,利息归最后一个继承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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