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疫情期间公积金延期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要件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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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公积金提取要件:

  1、承租兰州市区域内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

  a.身份证明材料;

  b.政府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c.住房租金缴纳票据。

  2、承租兰州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已婚缴存职工提供:

  a.身份证明材料;

  b.结婚证;

  c.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

  d.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3、单身缴存职工提供:

  a.身份证明材料;

  b.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职工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

  c.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取范围: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申请适当提高受疫情影响期间租赁提取月提取额。

  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1、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指医学隔离)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医院证明;

  2、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

  4、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需提供银行收入流水证明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降低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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