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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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有三种情况:一、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二、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需要认定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的,需提供参保人《档案》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到原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无需个人办理),并将办理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000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可在济南社保局网站,个人用户登录后,打印《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网址:http://jnsi.jnhrss.jinan.gov.cn/

  办理时限

  养老保险45个工作日内办结,医疗保险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时间

  市局:周一至周六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区办: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条件和范围 :因户籍迁移等原因需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参保人

  申请材料 :参保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信息共享核查比对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办事程序

  1.参保人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县级居民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或提供《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或《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2.县级经办机构审核后,给其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办理结果

  1.参保人转出的,将其个人账户结清后转入接收地的指定账户。

  2.转入本地的,为其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并建立个人账户,在确认其异地个人账户资金到账后,将转入的资金额计入本人个人账户。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条件和范围

  1、申领失业金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不是本人原因造成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

  2、济南市户籍在外地缴纳社保回济南直接领取失业金的,可以直接办理申报手续。

  3、济南市户籍在外地缴纳社保回济南工作后失业,要申报领取失业金的,必须在济南市缴费满一年。

  申请材料

  1.非济南市户籍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的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非济南户籍)》(一式两份,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3)身份证。

  2、非济南市户籍回户籍地继续工作暂时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身份证

  3、济南市户籍在外地缴纳社保回济南领取失业金的

  (1)缴纳社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函;

  (2)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办事程序

  1、非济南市户籍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的

  (1)原单位办理减员;

  (2)失业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金转移手续,领取《介绍信》;

  (3)失业人员持《介绍信》回户籍所在地(地市级失业保险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非济南市户籍回户籍地继续工作暂时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原单位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转移证明可以自己保存,也可以交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3、济南市户籍在外地缴纳社保回济南领取失业金的

  (1)携带申请材料到济南市政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44号窗口进行转移认证;

  (2)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2)到户口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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