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干区出台“1+X”暖企系列政策!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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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面落实上级政策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近期出台的系列政策,确保减税减费、减免缓缴、要素成本支持、用工保障、金融支持等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经信局、各有关部门)

  2、加强企业融资支持

  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因疫情影响面临还款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设立5000万元政策性转贷专项资金,为有需要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转贷服务;鼓励辖区担保机构减免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费,按1.5%费率上限标准给予补助。发挥“钱江时代”债权基金作用,扩大企业支持范围,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贷款优惠支持。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发改经信局)

  3、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属国有经营性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性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4、全力保障企业用工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对疫情防控期间,提供招聘公益服务助力复工企业用工、解决社会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酌情给予每家1-2万元的专项补助。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5、给予疫情防控补助

  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对于实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相关补助由村(社区)统筹使用,不超过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6、加大保供稳价支持

  对疫情防控期间不休市,发挥保供应、稳物价作用较好的超市、农贸市场、连锁药店、便利店等,经认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7、加大出口外贸支持

  对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实施叠加补助。对因疫情影响引起的外贸合同纠纷诉讼涉及的律师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境内外展会的企业,若已支付摊位费用的,仍享受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8、加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做好相关企业和项目在承诺制审批和开(复)工、工期延误、造价调整、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顺延等事项协调,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干规划资源分局)

  9、加快涉企资金兑付进度

  设立区政策兑现办公室,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审核机制,加快区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统筹加快疫情期间产业扶持政策兑现。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10、切实增强企业服务实效

  扎实有效开展“三服务”活动,及时了解疫情影响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优化涉企事项审批服务,倡导“网上办”、“掌上办”,线上即审即核,线下“先约后办”,确保“最多一次”办结。对涉企复工复产纠纷,加大调处化解力度。对涉及防疫抗疫紧缺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保障的企业、商户,加大简化审批流程、允许延期换证、放宽准入条件、加强帮扶指导等政策扶持;对因疫情防控无法定期检验维保的特种设备,经备案可适当延长检验或维保周期。对疫情防控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专项扶持。

  (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审管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本政策有效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下步就疫情形势再及时制定实施相应政策。中央和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该政策意见由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后续我区将根据本政策,陆续推出X项暖企细则,敬请关注!

  杭州企业复工需要备案登记啦!,

标签:    疫情    财政局    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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