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企业申领促进就业创业相关补贴予可延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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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了抗击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落实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惠城人社局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企业申领促进就业创业相关补贴予可延期。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社会保险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补申请补缴期间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等相关补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2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止(政策措施已经明确执行期的,按规定期限执行)

  提示:需要查询惠州最新疫情信息的话,可以用

标签:    疫情    创业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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