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保补缴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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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社保补缴

  职工保险:

  陕西省职工养老保险和西安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均为累计计算,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中断,断保期间的费用无法补缴。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工伤保险补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居民保险:

  在西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领取养老金。

  大家需要注意,这篇文章所说的补缴保费的状况适用于自由职业者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是工作单位所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是不能用这种补缴政策的。

  如果年满60未交够15年怎么办?

  如果到60周岁自己的养老保险还没有缴满15年怎么办呢?可不可以补缴够15年?

  可以!官方并未要求必须是连续缴纳养老15年,只要累计缴纳满15年即可。所以缴纳(含补缴)够15年,年龄到达60周岁就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啦。自己未缴满的可以一次把剩余年份额度补缴齐。但是只能在60周岁这一年补缴!

  居民医保补缴:

  2020西安机构改革,暂时没有居民医保补缴最新文件。

  根据市人社发【2017】108号《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关于缴费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期(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17时)内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只需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不需缴纳财政补助部分),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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