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可以商转公吗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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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公积金可以商转公吗

  西安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规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稳定西安市房地产市场。于2017年9月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文件,要求“停止受理试行的‘商转公’业务”。

  目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接到“商转公”贷款业务继续办理的通知。请关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若政策有变化官网将及时进行公告。

  西安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当前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最新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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