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发放通知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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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提振市场信心,第四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于4月25日启动。本届消费季,省市县三级落实1.38亿元资金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补贴范围涵盖文创产品、文艺演出、旅游景区、特色旅游路线等20多个领域。

  消费券领用指南

  ① 实名注册:在泰安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消费券”获取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领取,通过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一个用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② 领取惠民券:点击“领券中心”进入后,选择上方“山东省文旅惠民消费券”点击进入,领取适合使用的惠民券。

  

  ③ 领券成功,去消费:领取成功后,点击上方“去消费”即可跳转到消费平台。

  

  消费券的有关规则

  ? 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分为通用券和定向券两种,设六种面值,分别为10元、20元、30元、50元、70元、100元/张。通用券可在全部云平台关联合作单位内使用;定向券可在指定的合作单位、电商平台或地域范围内使用。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 凡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及其它指定平台上注册领券的消费者,消费季期间省级消费券每个注册用户领用上限额度500元。可分多次申领和退换。

  ? 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为48小时,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系统重新发放,作废消费券不占消费券总额度。企业发放的消费券用于购买本企业指定产品。省消费券、市、县消费券、企业消费券相互不叠加使用。

标签:    消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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