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使用规则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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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

  领取后48小时内未使用将自动回收到领券中心

  补贴额度:

  消费者按照“公平公开,先领先得”的原则。使用券面值不超过单笔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消费券补贴文艺演出消费不超过50%,景区门票、文创产品、文旅体验等其他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消费补贴不超过20%,个人年度领取惠民券总额不超过500元。

  使用规则:

  1.关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实名注册用户领取惠民券。

  2.线下消费使用前请告知收银员付款二维码,进行核销用券。

  3.每笔订单限使用1张惠民券,每张惠民券仅限用1次。

  4.本惠民券使用时间以商户店铺实际营业时间为准。

  5.如发现有恶意套利、影响其他用户消费的行为,运营方及商户有权拒绝。

  6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运营方拥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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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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