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南人才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及发放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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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市人才办批准通过当年起,分别给予A 类人才每月5000元、B类人才每月4000元、C 类人才每月3000元、D 类人才每月2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5年;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3年。

  补贴拨付

  拨付方式:每年1次集中拨付。

  拨付流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6月底前,将资金拨付申请报市人才办审批。市人才办批准后,将当年度《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资金计划表》报送至市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在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指标文件后,连同区县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底前,将当年度补贴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社保卡金融区(银行账户)。

  拨付要求:

  第一年度补贴资金直接发放,不需要核实人才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第二及后续年度补贴资金发放,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在6月15日前通过系统比对,进行社保缴费信息核实,正常缴费超过6个月的,发放全年补贴资金;不足6个月的,按社保缴费实际月数发放补贴资金;A、B、C、D类人才按照租房合同期限发放补贴资金,合同终止的不再发放。

  注意事项

  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与人才公寓、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已申请并享受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生活和租房补贴。

  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2020年1月7日)起施行,试行2年。《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 《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优化调整公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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