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生育保险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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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市直生育保险定点联网医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生育保险津贴应提交的材料

  1、在市直生育定点医院生育的应提供以下材料:生育证(生育服务手册或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出院记录。

  2、在市直生育定点医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提供以下材料:生育证(生育服务手册或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复印件,《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原始病历、诊断证明。

  (二)在县市区或市外非联网医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生育医疗费及津贴应提交的材料:

  在县市区或市外非联网医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选择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1、在县市区或市外医保定点医院生育的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社保卡(仅限只报销生育医疗费提供)、生育证(生育服务手册或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产前检查发票。

  2、在县市区或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社保卡(仅限只报销生育医疗费提供)、生育证(生育服务手册或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

  3、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报销条件的,在县市区或市外医保定点医院生育的,按照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报销生育医疗费。应提供以下材料:男方社保卡、结婚证、生育证(生育服务手册或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产前检查发票,女方无工作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

  已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其他渠道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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