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享受什么待遇?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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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享受什么待遇?

  1、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医疗保险待遇实时享受,待遇标准执行参保地政策;

  2、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只需向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

  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时医疗费用怎么结算?

  1、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时,在异地突发疾病就医的,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2、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因突发疾病在非备案地或备案地未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参保人如何变更有关信息?

  1、长期驻外人员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住地居住的,应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变更并备案新的就医地市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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