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栾城区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公告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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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即将到来,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虽持续向好, 但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严格防控新冠病毒疫情,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民传〔2020〕43号)和石家庄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活动的通告》(石防领办〔2020〕10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继续暂停集中祭扫活动

  清明节期间,区殡仪馆、骨灰堂、纪念堂等祭奠场所,继续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等群体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寄存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

  二、创新祭扫方式

  鼓励群众采用家庭追思、网上祭扫(建立家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祭扫。大力倡导网络祭奠家庭追思会,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区殡仪馆可提供代理祭扫服务、微信视频等服务,满足合理需求。

  三、有效管控零散祭扫行为

  各乡镇要加强对各祭扫场所的管控,暂停全区所有骨灰堂、纪念堂等骨灰寄存场所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各乡镇、村(居)委会要切实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四、合理安排祭扫活动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区殡仪馆要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工作指挥协调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清明暂停祭扫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禁止在公共区域焚烧迷信用品或丧葬祭品。

  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

  各乡镇、村(居)委会、殡仪馆、纪念堂要通过宣传栏介绍文明祭祀,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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