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中心2020年3月份慢性病认定延期通知

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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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医保局《关于2020年3月份慢性病认定工作延期的通知》要求,为减少疫情期间参保人员跑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慢性病认定工作,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慢性病待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原定的市区经办机构2020年3月收集申报慢性病资料、4月份组织专家认定的慢性病认定工作延期,具体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标签:    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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