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落户办理【不规范房产者落户】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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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泉州落户办理(不规范房产者落户)办理条件

不规范房产迁入是指:建设、交易等手续不齐全的自建住房或商品住房,如:公民双方私下交易形成契约、向原来村委会购买土地自建、向村民购买老宅翻建、原村委会自建后向外出售、村民自建、多次买卖、房产手续不完整又经过多次交易、经过法院判决但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因房地产商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等手续不齐全的房产。

只要申请人取得房屋的契约或所有权或使用权或签订购房协议书,可确认申请人为该房产的实际保有人,并已实际入住3年以上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一起迁入该自建住房。

  二、泉州落户办理(不规范房产者落户)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房产的实际保有人证明材料,如:用地申请表、动用土地申请表、翻建申请表、交易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购房合同等材料,如无此类材料的,由责任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后出具调查报告给予认定。

  (5)居住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水费或电费缴交材料,如无此类材料的,由责任区民警走访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给予认定。

  四、泉州落户办理(不规范房产者落户)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标签:    法律    泉州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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