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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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本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享受每年一次由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基本项目免费健康体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为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享受范围

  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本人。

  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符合享受政策的献血者本人持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刷卡后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荣誉卡每次充值200元(虚拟货币),一年内充值和乘车次数不限,充值时需享受政策的献血者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琴岛通卡指定客服网点或自助充值售卡机上办理。(客服网点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持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献血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相关工作。

  (二)青岛国信集团负责做好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系统的建立及荣誉卡的制作。在现场办理荣誉卡网点窗口醒目位置张贴“三免政策”有关公告标识,做好提示引导,让符合享受政策的献血者清楚办卡流程。

  (三)青岛公交集团、交运集团公司、青岛地铁集团等单位,要做好“三免政策”的宣传,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保障持卡献血者本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

  (四)献血者本人需按要求刷卡,并自觉接受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工作人员查验。荣誉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经发现,相关人员有权没收并取消该献血者持卡资格。

  四、本方案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可以免费游指定景区、乘公交、免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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