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昆明疫情期间公积金缴纳可以延期吗?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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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昆明疫情期间公积金缴纳可以缓缴。

  (一)企业:

  一、缓缴对象

  2020年6月30日前,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且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

  二、缓缴期限:

  2020年2月―6月。

  三、缓缴说明:

  1、缓缴期间,已申请并获批准的缓缴企业不作逾期缴存处理;

  2、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企业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的,企业应当先为欠缴职工办理补缴,足额缴存后方可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4、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正常缴存。

  四、补缴说明:

  对于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根据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方案进行补缴,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五、缓缴申请

  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缓缴审批,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二)自愿缴存者:

  一、缓缴对象:

  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简称自愿缴存者),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缓缴手续。

  二、缓缴说明:

  疫情期间,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昆明公积金网上办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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