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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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全面同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日前,为加快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具体的部署。

  方案明确了我市近期、中期、远期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目标。其中2020年全市全面同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制定完善本级、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专人负责;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中明确,今年率先在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赤坎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实现辖区生活垃圾全覆盖。市区60%的物业住宅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方案》要求,2022年市区100%物业住宅小区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方案》明确了垃圾分类标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管理责任人制度。

  《方案》还就各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加强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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