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淄博文旅消费券企业报名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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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时间

  2020年4月13日-20日

  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文创产品、图书报刊、影视音像、传统工艺、艺体培训、文化体验等领域的文旅企业。

  申报主体要求

  (一)文化旅游企业

  参与申报的文化旅游企业、商户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淄博市内依法注册,经营规范、手续齐备,无不良记录。对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当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具备良好社会形象。申报单位提供的文化旅游产品或服务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科学、合理、健康的文旅消费理念和习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渠道合法、服务优质。

  文艺演出类项目,应当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坚持低票价惠民原则。应当有与活动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专业资质、管理与执行团队,有符合公安、消防、卫生和环境保护条件的活动场地、医疗救助预案、应急预案,能够保证活动安全。已完成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手续,能够按照预定计划推进实施。

  艺术培训类申报单位须拥有合法办学资质(民办非企业或办学许可证),经营规范、手续齐备,具有公平、公正的培训辅导协议,完备的意外伤害保障服务。

  (二)A级旅游景区

  具备浓厚文化底蕴、典型文化旅游特色的2A级以上景区。红色文化旅游景区优先纳入。

  政策支持

  (一)经审核通过的文化旅游企业、商户和A级景区,将纳入2020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整体宣传推介,进行统一冠名和宣传推广,享有2020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标识系统使用权。

  (二)可借助淄博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搭建的宣传矩阵(含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对活动进行立体式、多维度宣传推广。

  (三)纳入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设计编制的宣传折页、消费指南等印刷品,通过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免费配发统一的基础宣传物料。

  (四)符合文化旅游消费券使用要求的单位和商户,经认定可享受文化旅游消费补贴扶持。

  (五)组委会将根据总体方案,通过挂名主办、支持举办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企业组织的宣传营销活动。

  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证明证,个体书店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艺术培训类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场地及设备设施照片1-2张及申报表(附件1)、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申报汇总表(附件 2)(上述材料全部加盖公章)。

  项目审查

  (一)申报企业电子版材料提供给本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需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突出品牌和带动作用。

  (二)项目征集截止后,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单位进行终审,重点核查申报单位的相关资质、激励文化旅游消费能力以及经营活动合规性等。

  其他事宜

  (一)申报单位可通过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获取通知及相关说明。

  (二)申报单位须于2020年4月20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资料。

  (三)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

  联系人:夏金山 2181742

  

标签:    旅游文化    文化    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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