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20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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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户籍信息主项、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与新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六)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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