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流程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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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领流程:

  ①企业职工本人或其委托单位至企业所在地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②经办机构按照“受理――审核――公示――发放”的业务流程,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至本人市民卡。

 (1)申请

  企业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至企业所在地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见附件)。申请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网上申报系统开发上线后,企业职工可登录网上技能提升补贴申报专栏,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网上审核。异地取得证书的人员在我市申请补贴,应到发证地人社部门的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开具未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

  技能提升补贴由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理,负责审核申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证书信息是否相符及其他基础信息;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负责审核申领人员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真伪、申领人员职业培训补贴享受情况;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申领人员参保状况和缴费时间。

  (3)公示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在我市政府网站上对享受补贴职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所在单位、发证时间、补贴工种、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发放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的补贴数额,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职工本人的市民卡上。

  申请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标签:    提升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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