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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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租金减免支持

  对承租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份减免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免租金50%。对租用其他业主经营性用房的,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等业主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区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给予业主专项支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金管委相关部、区文旅委相关处、区科创委相关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平台公司)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承租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租用其他业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

  (二)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企业补助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上年度房租缴费单据。

  (三)办理具体流程

  1.承租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向载体所属区属国有平台公司申报,由区属国有平台公司汇总初审后报区工信局审核,同时报区财政局备案。

  2.租用其他业主经营性用房的,由发改局提出可享受减免房租补贴的载体范围及具体补贴办法并予以公布。对中小微企业实施房租减免的各个载体业主将申报材料提报给各包楼单位,各包楼单位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提报给区发展和改革局,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复核,公示后由业主直接办理减免手续。区发改局汇总申请区2020年产业扶持资金,依照减租规模给予业主专项支持。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处)室、联系电话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楼宇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管领导:安春静 88996855、13792886668

  联系人:王若群 88996812、18678952037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分管领导:王京彪88998660、13606421221

  联系人:赵 楠88998007、13553002863

  区财政局

  分管领导: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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