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襄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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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兼发放标准的通知》

  数据显示,从2020年1月1日起,湖北省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作标准的85%提高至90%。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575元/月、1350元/月、1242元/ 月、1125元/月,各档标准使用详见所在区域范围

  

  划重点: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1500

  失业保险金标准(元/月):1350

  适用范围: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13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元/月):1242

  适用范围: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1250

  失业保险金标准(元/月):1125

  适用范围:宜城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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