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襄阳企业稳岗补贴申报条件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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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襄阳企业稳岗补贴(稳岗返还)

  申报条件

  1.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直接由人社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2.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500人以上且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和2019年确定的受贸易摩擦影响的外贸企业,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确认,由人社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分别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和60%予以返还。对其中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按困难企业标准返还失业保险费(困难企业认定条件待省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3.对已返还50%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中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以及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相关标准补足失业保险费返还额。

  

标签:    社会保险    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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