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2019-09-11
阅读 19

  一、重庆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

   2.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单身声明可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注意:以上资料除身份证仅需提供原件外,其他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二、办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 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三、曾经名下有房(全款购房),已经过户出去,现在再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您的描述,初步判断符合首套房贷款条件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最终的审核以公积金中心系统机审和银行审核个人征信的结果为准。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