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申请条件
2019-10-16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在申请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6、在生产、运输或服务一线技能劳动者中,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含职业资格2级、1级)职业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引进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在我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满足当年度我市人均住房保障要求的、按申请落户时人均计算)。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7、 其他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
其中:按苏府[2007]124号文件规定1至3类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可以办理随迁手续。
人 才 引 进 落 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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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 ? | 申请指南 | 条件 | 材料 | 流程 | |
高新 ? | 申请指南 | 条件 | 材料 | 流程 | |
吴江 ? | 申请指南 | 条件 | 材料 | 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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