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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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职业技能补贴标准  

  一、职业培训获证奖补

  外来劳动者、本地户籍劳动者、城乡失业人员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下列方式确定;

  1.优先选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培训补贴审核流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 145号) 中明确的高级工培训成本标准。

  紧缺型职业(工种)培训成本标准表(←戳)  

  2.如1项没有,选用我市物价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培训收费标准。

  3.如1、2项没有,选用《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 (苏价费(2006) 234号文件)中确定的标准。

  4.如1、2、3项没有列出,且未经物价部门批复或备案的职业(工种),按照机电生产加工及维修和生活服务职业(工种)分类,分别补贴1200元和600元。

  获得就业培训结业证书的,按职业(工种)原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等级五级(初级工)的标准实行补贴。

  上述各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且相同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只能享受一次。

  5.请见:张家港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

  还想知道张家港职业技能补贴标准、定点机构目录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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