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波北仑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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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推进义务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科学构建公正、公平、有序的招生工作机制,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9〕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北仑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小学招生

  一、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其中,区域内非本区户籍儿童的报名入学按本文件中“流动人口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三、地段生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日~4日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学校负责报名学生的证件查验并把复印件留存备查。

  现在北仑区域内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到部队驻地就近的学校报名,也可以到在北仑区内所购住宅用房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凭拆迁协议、父母有效房产和户口簿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五、申请地段生报名

  对需跨街道入学的北仑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5日~6日到有效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报名。报名的资格条件及录取办法见本文件中“招生工作要求――3.(2)有序控制申请地段生”的相关规定。

  六、地段生录取

  5月14日~15日,各小学在网络招生系统完成本校地段生的录取,并做好相应确认工作,5月16日递交教育业务科审核。

  适龄儿童户籍在本街道,其父母在报名之日无本街道内有效房产,视报名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或录取。

  适龄儿童户籍在地段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后至8月31日前迁入,若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对应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本街道内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安排,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根据相关学区教育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继续明确如下政策:

  1.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2.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

  3.各义务段学校地段生(户籍原则上在本街道内)录取时按下列顺序招生:

  (1)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自然村村民;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3)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4)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上述(1)~(4)顺序位学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可录取学生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则先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再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学生,满额为止。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七、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和东海实验学校的小学部(含芦江书院)招生方案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和东海实验学校的小学部(含芦江书院)招生方案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由学校负责实施,具体方案见北仑区教育局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

  初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时间

  2019年5月上旬~7月初

  四、招生办法

  1.地段生:分两类

  (A)本区在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相应初中学校由教育业务科负责派送地段生数据表。具体派送办法:

  ①4月15日~17日,由各小学根据《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相关信息建立本区户籍毕业学生对应的初中学校地段生数据表,并上报教育业务科;

  ②5月2日,由教育业务科根据各小学提交的各初中地段生数据表信息,将所有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分别派送给相应的初中学校;

  ③5月3日~4日,各初中学校根据教育业务科派送的地段生名单,与各小学提交的地段生户籍和有效房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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