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车辆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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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号牌(容缺后补)

  3、机动车登记证书(容缺后补)

  4、机动车行驶证(容缺后补)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6、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7、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出境证明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9、机动车灭失证明

  二、办理地点、时间、咨询电话

  地点: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卡子湾办公区、天山区车管所、沙依巴克区车管所、新市区车管所、水磨沟区车管所、米东区车管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车管所、达坂城区车管所、南郊车管所

  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991-12123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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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通    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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