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南宁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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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南宁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低保档次补助标准。

  南宁市范围内的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90元,人均年收入低于5500元,财产同时符合相关规定的,均可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4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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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生    南宁生活    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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