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海沧区小学入学指南【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划片范围+所需材料】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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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沧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3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9〕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二、招生对象

  海沧区户籍或居住在海沧区的非海沧区户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违规招收未及龄和超龄儿童入学。

  三、报名时间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网络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6月10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7月7日-7月8日。6月10日-7月8日期间户籍新迁入海沧区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7日-8日至现场报名点进行网络补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为4月17日-4月26日。

  网络报名地址:www.ixm.gov.cn或“i厦门”微信公众号。

  四、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海沧区教育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8日。超过截止日期,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方能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至海沧区教育局登记,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延奎实验小学和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2020年起,增加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天心岛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亲或母亲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入住,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下同)(说明: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或产权具有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显名登记的并与其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均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下同)。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亲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上述租住房屋仅指租住单位的直管公房)。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①-④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于所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

  当区内其他公办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数超过学校学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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