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太原人才补贴申请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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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7日―11月15日。

  申请对象

  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技师、高级技师。

  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并满一年的在职(聘)人员。

  特别注意:

  1. 生活补助与租房补贴只可申请一项,不得同时申请。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公布名单为准。

  3.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2015年至今排名为准,只需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申请条件

  (一)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学费补贴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并入职以下单位、岗位(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3年内入职):

  (1)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三类事业单位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不含参公单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放宽到1年以上),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自主创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同等待遇。

  (二)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满一年);

  3.能力素质提升期间与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

  补助(贴)标准

  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7〕153号),可获省级相应财政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

  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1000元。

  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来并工作当年补贴18000元。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1.5万元补助;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补助按年度申报,发放时间均为2年。

  申请材料

  (一)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点击“人才补助(贴)申报”栏(或:见提示进入微信申报),进入“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录入个人信息,上传印证资料,完成提交后,自动生成并打印《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生活补助申请表》、《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学费补贴申请表》、《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学历学位)提升补助申请表》、《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职业技能)提升补助申请表》;(原件)

  (二)用人单位填写《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生活补助花名表》(附件1)、《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租房补贴花名表》(附件2)、《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学费补贴花名表》(附件3)、《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学历学位)提升补助花名表》(附件4)、《太原市本土人才能力素质(职业技能)提升补助花名表》(附件5);(原件、电子版excel)

  (三)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单页和本人人才联名卡;(原件、复印件2份)

  (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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