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怎么变更?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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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流程及材料:点击查询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第二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决定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申请条件

  贷款发放后借款职工还款账号、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5-12329

  办公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一楼银行窗口;1.工商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点(越城区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市分行营业部(越城区胜利东路180号)、袍江支行营业部(越城区袍江世纪东街87号);2.农业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点(越城区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袍江支行营业部(越城区袍江世纪街86号卧龙金湖湾22幢);3.中国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点(越城区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市分行营业部(越城区人民中路201号);4.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点(越城区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鉴湖支行(越城区延安路251号)、龙山支行(越城区胜利东路167号);5.交通银行:市分行营业部(越城区人民中路283号)、袍江支行(越城区袍江世纪街财税大楼一楼);6.中信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点(越城区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市分行营业部(越城区人民西路289号);7.招商银行:市分行营业部(越城区胜利东路357号);8.浦发银行:市分行营业部(越城区解放大道639号);9.绍兴银行:城中支行(越城区胜利东路142-148号);

  十四、办理基本流程

  十五、办理方式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八、审批结果

  变更贷款相关信息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5-12329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5-85559696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一楼银行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办公地址:1.工商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点(越城区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市分行营业部(越城区胜利东路180号)、袍江支行营业部(越城区袍江世纪东街87号);2.农业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点(越城区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袍江支行营业部(越城区袍江世纪街86号卧龙金湖湾22幢);3.中国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点(越城区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市分行营业部(越城区人民中路201号);4.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设点(越城区解放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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