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实施方案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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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实施方案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本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享受每年一次由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基本项目免费健康体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为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享受范围

   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本人。

   二、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符合享受政策的献血者本人持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可免费游览本市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献血者本人到景区游览时主动出示荣誉卡,可享受无限次免费游览。具体景区名单(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园林和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持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献血者“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的相关工作,加强“三免政策”的宣传,及时将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监督指导所管旅游景区等场所责任部门做好落实,保障持荣誉卡的献血者本人享受无限次免费游览。

   (二)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三免政策”条款,在旅游风景区售票窗口张贴“三免政策”有关公告标识、操作流程等,做好提示引导,让符合享受政策的献血者清楚流程。

   (三)献血者本人需按要求刷卡、亮卡或登记,并自觉接受旅游景区等场所相关工作人员查验。荣誉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经发现,相关人员有权没收并取消该献血者持卡资格。

   四、本方案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可以免费游指定景区、乘公交、免费体检!

标签:    青岛    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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