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时间

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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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南宁市将在全市的小区铺开垃圾分类工作。此外,根据立法计划,2020年8月,南宁将出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相应规范,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将被责令重新分类投放;拒不改正的,收集、运输单位可拒绝接收运,相关部门还可对其处罚。这意味着,南宁市垃圾分类将进入强制时代。

  南宁的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

  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及其他大件垃圾等。

  厨余垃圾

  指家庭、餐饮、机团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易腐性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以及家庭产生的木竹、树枝、花草、落叶等。

  有害垃圾

  指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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