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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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居民享受哪些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转诊至县级中医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40%的比例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和转诊至县级中医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65%的比例报销。

  参保居民与门诊统筹签约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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