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标准+流程】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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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时间:

  2019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

  申请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持证残疾人;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补贴金额: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2020届浙江学校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自愿申请,2019届毕业生错过2019年上半年申请时间的,本次可以申请。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审核公示:

  2019年11月6日至12月10日,各学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初审。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公示。对其余申请人,学校要严格审查资格,将人员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并将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2月20日前上传公示原件。

  资金拨付:

  2020年1月10日前,人力社保部门完成汇总提交财政部门,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生个人账户。

  温馨提醒:

  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因故无法在毕业学年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与下一届毕业生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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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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