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科创园创业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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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大亚湾科技创新园(以下简称“大亚湾科创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拟委托惠州市聚瑛园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创业辅导员1名,以劳务派遣的方式驻点大亚湾科创园工作。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创业辅导员1名,负责引进各类研发机构、总部经济、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服务政产学研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协助园区企业申请和落实各类扶持政策及优惠措施;组织策划创新创业沙龙、大赛、论坛、展会等各类科技交流活动。

  2、工作地点:大亚湾科创园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积极向上,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习性;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2周岁以内(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3、具备良好的团队协助精神、沟通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耐心,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及执行力强,有一定的抗压能力,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加班和出差;

  4、文字及表达能力强,熟悉与创新创业及科技园区运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孵化器、创客空间、研发机构、园区运营管理及大型活动组织策划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

  2、以网上投简历方式报名,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表(见附件2)

  发到邮箱kjcx5556359@126.com,邮件标题请标明“应聘创业辅导员+姓名+性别”。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2-5580882。

  3、现场审核请留意电话通知,届时需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表1份;

  (4)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必须提交的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三、录用考核

  通过审核的报名者,采取笔试及面试等录用考察环节,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于通过的人选,按招录数1:1的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根据录用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录用派遣手续。

  2、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3、工资待遇约12万元/年(含底薪、绩效奖、单位承担的四险一金,节假日补贴、商业人身意外险及其个人承当的费用等其他费用)。

  4、聘用满1年者,可享受法定带薪假期。

  5、提供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培训及国内考察学习机会。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表。

  2、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不纳入编制,合同期2年。试用与培训期2个月,试用与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2年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续聘。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提供虚假材料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本公告解释权归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1、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简介.doc

  2、个人简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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