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计划2022年实现全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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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区环卫事务中心获悉,《惠阳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经五届6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3月9日正式印发实施,按照计划,分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到2022年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具体目标任务。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我区重点提升党政机关单位、校园垃圾分类效果,坚持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党政机关率先垂范示范引领;

  中心城区公共机构、机场、汽车站、高铁站、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垃圾分类;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建成1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主动推行垃圾分类;

  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村。2021年,我区中心城区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垃圾分类全覆盖;

  中心城区社区以街道或居民区为单位至少建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街(区),各镇50%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

  2022年,我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运营,分类标准由原来的“三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调整为“四分法(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全面推广普及,实现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相匹配的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建立。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到2022年我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运营后,我区生活垃圾统一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同时,按照要求,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将统一颜色和标识,其中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采用蓝色标识;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采用绿色标识;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采用红色标识;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采用灰色标识。

  

标签:    民生    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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