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东莞机动车限行规定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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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大城区及主要干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大城区交通组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自2019年

月1日起,对大城区部分交通管制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1、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载货汽车通行。

  3、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莞温路―黄沙河东路―大围街―唇福路―东部快速干线―G94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石大公路―X241连马公路―X236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15广深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高速公路及国省道)的空气质量核心控制区内,每天7:00-20:00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车辆和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4、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路立交―石大路立交)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环卫、园林绿化、市政、桥梁等)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9年

月1日开始施行。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东莞即将开始货车限行!目前正对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进行意见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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