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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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机构与原则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均可报名。

  招生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入围标准。

  2.对于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可入围相应省份的强基计划考核。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专业组别 测试科目 招生专业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Ⅰ组 科学基础素质测试 数学类 物理
物理学类 物理
化学类 物理或化学
力学类 物理
生物科学类 物理或化学
历史学类 不限
考古学 不限
哲学类 不限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方向)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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