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纳税申报渠道调整这4种渠道的申报项目在统一平台办理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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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整范围

  (一)以下使用纳税申报客户端方式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二)以下使用“天府E税”、“12366手机APP”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天府E税”手机APP:零申报(专项)、附加税申报(专项)、印花税申报、残保金申报。

  “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零申报。

  (三)以下使用“四川税务”微信

标签:    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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