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彭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细则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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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要求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安排,为切实做好彭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落实立德树人,优质均衡发展的教育任务。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加强统筹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积极化解入学高峰带来的供需矛盾,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

  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坚持就近入学。

  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

  (三)坚持统一管理

  所有公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简章及公告在市教育局备案后于5月30日后方可对外发布。

  01、小学一年级招生

  公办小学办理流程

  1.入学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2)在彭州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2.登记办法:

  (1)所有大成都市(含22个区市县)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要求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s://xr.cdzk.org),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填报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22日16:00。

  (2)在彭州市区域的大成都市以外户籍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须登录“彭州市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系统”(http://pzjx.net.cn:81/rxdj)进行登记,完成信息提交及资料上传,填报时间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29日。6月1日后由教育局上传到“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可不网上登记。

  3.现场资料审核

  彭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等),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区公办小学(登记点)进行资料审核。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5日。

  4.彭州市新设立彭州中学附属小学,招生范围为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在申请相应服务区小学的同时还可以自愿申请选择彭州中学附属小学,执行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相同政策。其招生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5.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系统将显示为“未审核”(表明还未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后,系统将显示为“已登记”(表明已通过现场审核,等待查询就读学校);如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未通过现场审核)。

  6.公示

  6月16日公布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6月23日,各小学将公示新生入学名单,家长可到学校查看入学结果,也可登陆系统查询就读学校。

  民办小学办理流程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6月15-18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开始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6月17-18日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位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

  6月23日开展民办小学录取工作。沁园小学、彭州市嘉祥外国语学校和彭州市博骏学校的招生报名人数若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通过电脑随机补录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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