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2000万元消费券即将发放派发对象、规则、时间明确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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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即将实施派发消费券,共实施2000万元的消费促进活动。

  整个活动分两部分进行,一部分用于拉动市内居民消费、一部分用于配套灯会活动吸引外地游客到自贡消费,激发和繁荣消费市场,助力消费回升。

  此次活动由自贡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按照“政府补贴,企业支持,商家让利”原则,实施精准普惠。

  2000万元消费券包括市财政投入200万元、工行自贡分行支持300万元、自贡电信支持500万元,参与活动商家让利1000万元。市内所有人员(以自贡手机号进行识别)和市内外观灯游客都可参与。

  同时,所有纳税(注册)在自贡、有线下实体店的餐饮和住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第一部分拉动市内居民消费的,

  安排消费券派发资金500万元。

  将结合启动主题为“品盐帮美食・助消费回升”的盐帮美食节活动开展,活动时间暂定为5月1日至6月10日。

  派发对象:市域内所有人员(包括域外来自贡人员),以自贡手机号进行识别。

  派发时间:5月1日、5月10日、5月20日、5月30日进行摇奖领取消费券,第一期派发200万、第二期派发150万、第三期派发100万、第四期派发50万,派完即止。每次使用有效期10天,过期未消费自动作废,资金回收后滚入下期继续使用。

  消费券额度:消费券面值为每份30元、50元人民币不等。第一期派发30元4万份,50元1.6万份;第二期派发30元3万份,50元1.2万份;第三期派发30元2万份,50元0.8万份;第四期根据结余资金再计算份额。该券不兑现,不找零,不叠加,需一次性使用完毕。

  商家报名:参加商家进入自贡电信报名申请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签字承诺保证食品安全、无虚假宣传、不变相加价等。值得注意的是,参与商家如违约则退出本次活动,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退回已核销的消费券金额。

  派发规则:市民在指定的派发时间进入事先发布的的对外渠道(政府官方公众号、自贡电信公众号等),参与“幸运转盘”抽奖,中奖后实时到账“翼支付”卡包,派完即止。同期内每人仅有一次领取机会。领取限同一用户(同一身份证、同一设备号、同一手机号用户)。

  使用规则:消费者在符合使用条件的餐饮企业消费,结算时直接扫描商户的收款二维码,输入金额后选择已有的消费券进行金额抵扣,达到满减条件自动抵扣。一次性消费满100元、120元以上即可分别核销30元、50元的消费券。每次消费仅可核销一张消费券,不可叠加。消费券可与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享受。也就是说,实际消费金额-商家优惠-消费券面额=消费者付款金额。

  据了解,此次自贡市内居民使用消费券还可参加抽奖活动,即消费者消费券核销后,依据后台留下的信息定作为抽奖名单,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抽奖。抽奖频次每10天进行一次,每次设置10台5G手机作为奖品。总共抽取3次,每份消费信息只能参加一次抽奖,不可重复参加。

  第二部分吸引观灯游客的,

  安排消费券派发资金500万元。

  活动主题为“春暖盐都・约惠自贡”,将从灯会复展之日起,预计进行一个月左右。

  派发对象:市内外观灯游客。

  派发时间:每日对线上购买灯会票的前6000名观灯人员派发消费券,派完即止。每次使用有效期3天,过期未消费自动作废,资金回收后滚入下期继续使用。

  消费券额度:消费券面额为每份30元人民币。

  商家报名:参加商家进入工行自贡分行报名申请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签字承诺保证食品安全、无虚假宣传、不变相加价等,由工行自贡分行对报名企业的信息和资格进行审核。如违约则退出本次活动,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退回已核销的消费券金额。

  派发规则:市内外观灯游客购票后,根据购票信息的提示,搜索并进入工行自贡分行开发的微信小程序,输入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或预留的手机号码,即可领取派发消费券。

  使用规则:消费者在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家(参与活动的住宿、餐饮企业)消费,一次性消费每满100元以上既可抵用核销一张消费券。消费券可与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享受,即,实际消费金额-商家优惠-消费券面额=消费者付款金额。消费者结算时使用微信直接扫描商户的二维码(微信立减金),输入金额后选择已有的消费券进行金额抵扣,达到满减条件自动抵扣。

  据介绍,自贡市内外观灯游客使用消费券也可参加抽奖活动,即消费者消费券核销后,依据后台留下的信息定作为抽奖的名单,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抽奖。抽奖频次每10天进行一次,每次设置10台5G手机作为奖品。共抽取3次,每份消费信息只能参加一次抽奖,不可重复参加。

消费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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