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圃镇中心幼儿园【含分园】招生通告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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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黄圃镇中心幼儿园(含分园)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1、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止,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黄圃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黄圃镇工作和居住满1年及在黄圃镇购买社保满1年的本市非本镇户籍人员的子女。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黄圃镇工作和居住满3年,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和连续3年在本镇购买社保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的子女。

  二、摇珠派位人数:

  年满三周岁小班幼儿共148人。

  三、招生程序:

  (一)电视和网上公告(黄圃电视―中山公共频道、黄圃发布、黄圃政府网页、黄圃镇中心幼儿园网页)

  时间:2020年4月8日―4月22日

  (二)预报名网址及相关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网址:

  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8:00―4月22日下午5:00网址:http://hpzxy.zsedu.cn/

  2、有意愿选择入读黄圃镇中心幼儿园的家长(幼儿园不解决幼儿上学交通问题,家长自行解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预报名网址填写幼儿基本信息。

  (三)现场资料审核登记

  时间:2020年4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地点:中心幼儿园正园

  1、请幼儿父或母按时到黄圃镇中心幼儿园正园大门口进行资料填写、审核登记,不按时提交资料审核登记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现场资料审核需提供如下资料: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户口簿原件(若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的复印件(其中儿童页复印件两份)。

  (2)本市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一年在黄圃镇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或本人经营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由人社部门出具的2020年3月止满一年购买社保的证明。

  ③自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中山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或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开具的《出租屋登记备案回执》。

  ④户口簿原件(若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的复印件(其中儿童页复印件两份),儿童出生证复印件。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连续3年在黄圃居住的《居住证有效办证历史记录》、工作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或本人经营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②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3年购买社保的证明。③自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中山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或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开具的《出租屋登记备案回执》。④户口簿原件(若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的复印件(其中儿童页复印件两份),儿童出生证复印件。

  注:提供虚假资料或在规定时间未前往中心幼儿园参加审核和注册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资料审核合格的请在审核老师处领取《现场摇珠通知书》

  (四)公布符合招生条件参加摇珠派位的儿童名单:

  对照通告中的“招生对象和范围”的条件及资料审核通过摇珠派位的儿童名单将于2020年4月28日至5月1日在中心幼儿园正园门口公布。(若幼儿报名中符合“招生对象和范围”条件的幼儿人数不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采用直接录取方式。)

  (五)现场摇珠派位

  5月3日上午9:30在培红小学对已公布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公开摇珠派位。届时请家长带身份证到现场参与。

  (六)办理录取入园手续

  根据现场摇珠结果,家长凭相关凭证在现场指定区域进行录取入园的相关登记和确认手续。1、家长于2020年5月1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带幼儿到中心幼儿园正园办理注册手续,过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2、注册携带资料:

  ①儿童保健手册(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结果)。此体检结果可以在2020年8月20日前交到中心幼儿园保安室(要用信封装好体检结果,并在信封面注明幼儿名字)

  ②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可带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到防保所办理)。

  ③提供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及存户身份证复印件(必需是父或母其中一方)。

  3、 幼儿量校服和现金缴交校服费。4、领取《黄圃镇中心幼儿园接送证》。咨询电话:23216697

  说明:根据网上预报名顺序号由低到高排列产生现场摇珠派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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