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人才落户新政解读2020

2020-05-08
阅读 410

  一、吴江区是否按《通知》执行人才落户新政?

  《通知》第七条:“本通知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即:市政府文件首次明确人才落户政策大市统一,政策适用于苏州市整个行政区域,包括四市六区。吴江区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受理人才落户业务。

  二、苏州人才新政与吴江现行政策相比,有什么变化?

  (一)新增了人才落户方式

  “苏州新政”第一条规定,“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进一步降低了落户门槛

  1.“苏州新政”第二条规定,“在苏稳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吴江政策”中,以上人员“缴纳社保”期限为3个月,以上第(2)款中人员年龄上限为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

  2.“苏州新政”第三条规定,“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吴江政策”中,以上人员“缴纳社保”期限需两年,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在吴江要拥有自己的房产。

  (三)随迁政策变化

  “苏州新政”第四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中所涉及人员,符合条件的,“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注:苏州新政”只能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吴江政策”中,1.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至单位集体户口或单位所属派出所集体户口。2失业未婚子女不允许随迁;2.大专学历,或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人员,不允许随迁。

  (四)增强了监管要求

  “苏州新政”第六条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诚信备案机制,凡发现违背诚信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予以惩戒。在人才落户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理。

  三、“苏州新政”常见问题解答

  1.文件中年龄界限应如何定义?

  答:以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为界限,比如大专学历者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在年满36周岁生日之前申请即可。举例:大专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出生的大专学历申请人,在2020年5月9日提交申请的,仍在申请受理范围内。

  2.个人申请人才落户,可以将户口落到哪里?

  答:个人申请人才落户的,在苏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直接申请将户口迁入合法稳定住所;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投靠直系亲属,或将户口迁入吴江人才集体户。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

  3.单位申请人才落户,可以将户口落在哪里?

  答:由单位申请人才落户的,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

  4.新政策中“合法稳定住所”的定义是什么?

  答:合法稳定住所指的是:(1)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2)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3)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不包括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除外)、非居住房。”

  5.投靠直系亲属中,“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答:“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6.妻子申请人才落户时,丈夫房子在吴江,房产证上没有妻子名字,而丈夫的户口在老家,不在迁入地房产上,妻子可以投靠吗?

  答:不可以。申请人要将户口落入直系亲属在吴江的房产上,其房产所有权人本人的户口必须在房产上,否则不能投靠。

  7.据新政策,自考、网络教育、成教本科能否按本科学历申报?

  答:可以。符合条件的自考、网络教育、成教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可根

标签:    吴江    户口    大专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