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临时身份证怎么办?

2019-06-28
阅读 265

  一、申请条件

  1. 对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具法定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的人员,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应在核实身份后为其出具临时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 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其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在应在核实身份后为其出具临时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另行制发居民户口簿。

  二、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户政窗口或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个人申请

原件

1

申请人书写

  四、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窗口受理: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户政窗口或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

  受理时间:受理机关工作时间。

  2、初审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受理。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或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当场向申请人发送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批准决定

  办理结果: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办理。

  

标签:    身份证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