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户籍因私办理台湾通行证指南【居留、探亲、访友】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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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2019年4月1日起台湾通行证实行全国通办,不受户籍限制。

  【注:目前东莞没有赴台个人游签注、所需办证人员均需本人到现场办理,不能委托代办。】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持非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在我省申请的,需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

  (四)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缴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注:续签与首次申请签注的所需材料一样。】

  取证要求:

  1、自行取证: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2、委托他人取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

  注意:

  1)、未满16周岁的,需提供父或母其中一方身份证原件

  2)、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受理回执丢失,请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簿、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到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二楼发证窗口登记领取。

  办事流程:

  网上预约→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领号→窗口受理→取回执→缴费→领证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持非我省签发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在我省申请的,须本人提交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

  外省户籍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提前申请续签:可以提前七个工作日进行续签。

  急事急办:对于赴台湾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赴台湾的申请,可以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予以办理。(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办理窗口:

  (一)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受理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1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4:00-17:30

  (逢星期三早上8:30-10:00业务学习,有少量民警在现场值班。)


在东莞怎么办理台湾通行证?2019年4月1日起已经实行全国通办!
标签:    时政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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