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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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南京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下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我校强基计划设三个专业组8个专业,分别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招生总计划为210人,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实施新高考省份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选考科目均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5月10日至31日24:00.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志愿填报。所在省份设置招生专业中,第一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只能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竞赛科目所在专业组中填报1个专业,未设置对应专业组招生计划的不得报考(多填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志愿无效)。填报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

  (三)统一高考。

  (四)入围办法。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下同)。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南大考核的考生名单(对于同分考生,报考理科类专业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报考文科类专业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并按填报志愿确定入围专业。

  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考生可于7月27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入围结果。入围南大考核的考生须在7月28日24:00前凭报名系统入围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交费,打印准考证。

  (五)南大考核。入围考生需参加体育测试和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7月29-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2.综合测试。测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测试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照60%和40%记入南大考核成绩。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笔试按照考生入围专业所在专业组进行,其中,

  (1)专业组1笔试科目为数理探究,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

  (2)专业组2笔试科目为化生综合,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专业组3笔试科目为阅读表达,主要考查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养和发展潜质。

  3.南大考核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六)录取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考核成绩(折算成100分)×15%”合成的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末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南大考核成绩排序。

  我校于8月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录取标准,并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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