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就医需实名挂号住院病人实行限量控制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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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内江发布通告对疫情期间医疗机构人流量进行管控,要求住院病人实行“限量控制”,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数量不超过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80%,并实施实名制就医。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住院人员管控。

  住院病人实行“限量控制”,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数量不超过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80%,住院人数达到控制数后,除急症、危重症外暂不新收住院病人。原则上一名住院患者留一名相对固定人员陪护,留有陪护的病人原则上不允许他人探视。

  二、加强门诊人员管控。

  门诊病人实行“限号控制”,除急症、危重症外,各医疗机构达到当日最大门诊数后原则上不再挂号。提倡和鼓励错峰就诊,群众可通过网上和电话方式预约就诊,于预约时段到医疗机构,尽量减少在医疗机构逗留时间。

  三、实施分级分类诊疗。

  市级三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县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接收市级医疗机构转诊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康复期、老年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医疗服务。提倡和鼓励群众普通病到就近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常见病到县级医疗机构就诊,重症到市级医疗机构就诊,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实施实名制就医。

  就诊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实名挂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原则上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非急诊、危重症就诊者需核实身份信息后方能就诊。

  患者、陪护和探视人员进入医院应佩戴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自觉配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不得隐瞒相关病史及流行病学史。若患者、陪护和探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经劝导教育无效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标签:    就医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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